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天津广播电视大学科研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2-2

各分校、工作站,校内各部门:

按照《天津广播电视大学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在系统内开展天津广播电视大学2014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立项工作,现就本次申报通知如下:

一、结合2013年立项课题研究情况,根据学校当前中心工作和各部门具体工作安排,在征求校内各部门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确定2014年度校级课题指南(附件1)。提倡以此为导向深化相关问题研究,强调基于实践的应用研究,重视基于问题的理论与政策研究。

二、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三大类别。计划立项30项,其中重点课题5项,一般课题15项,青年课题10项,可根据申报情况和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分校立项课题一般不超过30%

重点课题以指南中列出的选题为主,申请人需针对其研究目标、主要研究内容自行设计研究方案,研究内容应具有创新性,取得的研究成果应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或实践价值。一般课题、青年课题的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细化研究内容,确定与该指南条目相关的课题名称。

三、本年度课题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综合研究三种研究类型。其中,应用研究主要针对当前学校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的具体需要开展研究与实践,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科学依据。应用研究选题报校领导批准后,一般列为重点课题。应用研究课题立项数原则上不超过总立项数的20%

四、课题申请人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有正科级及以上行政职务;

3.大学本科学历,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两年以上;

4.硕士及以上学位;

申请人不具备上述条件者,应有两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书面推荐。

重点、一般课题申请人年龄以45周岁及以下为主,申请青年课题,课题组所有成员年龄须均在30周岁(1984121日之后出生)以下,优先考虑中、低职称教职工。

五、课题申请人须慎重选择课题组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本年度立项课题要求在1~2年内完成,如有特殊原因经批准后应在3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调整课题组成员或课题延期结题等变更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发展规划与科研处批准后方可进行。

基础研究和综合研究课题结题成果必须包括研究报告和在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以课题研究成果名义发表相关论文(课题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天津广播电视大学,论文须标明课题来源和课题编号),其中重点课题须在北大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论文至少1篇。研究报告字数须在1.5万字以上,专著字数须在15万字以上。

应用研究课题结题时须提交研究报告一份,实践报告一份(实践报告应包括实践目的、过程和结果,不少于4000字),以及成果应用部门提供的使用效果检验结论。经包括成果应用部门分管校领导在内的专家组鉴定通过后方可结题。

六、为避免重复立项,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另作为课题组成员不能超过两项申报;有未结题的在研校级课题者,不能申报新的课题,且不能再作为其他课题组成员参加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3个以上(含3个)课题的申报。已在其他各级各类科研课题和教改项目立项的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题目重复申报。

七、本次申报时间为20141222~1226日,提交材料包括《天津广播电视大学科研课题申请书》(附件2)原件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

联系人:郭雅丹  联系电话:23678474 

 

附:1.2014年度天津广播电视大学科研课题立项指南

   2.天津广播电视大学科研课题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