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广播电视大学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方案及招聘岗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6-16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广播电视大学简介

天津广播电视大学是天津市教委直属高等学校,教学业务接受国家开放大学的指导。学校成立于1958年,是我国第一所以广播函授为主要教学手段的远程教育高等学校。建校59年来,累计开设9个学科门类80个本、专科专业,共培养本专科毕业生27万人,开展非学历教育110万人。终身学习平台访问量5100万人次。

学校分两校区办学。迎水道校区主要开展各类学历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同时为市民终身学习提供学习体验场所。海河园校区主要功能是研发制作数字化学习资源,为学习者提供远程教育支持服务和考试服务等。

二、总体要求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岗位实践考察、公示等环节,确保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

    三、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广播电视大学人事处主页

http://www.cqljqpsh.com/rsc/)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如下

招聘部门

招聘岗位

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

其他报名条件

财务处

(财务结算中心)

会计岗

2

会计学、财务管理相关专业

全日制

普通高等院校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学位;

35周岁及以下(1981616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具有5年以上会计核算或出纳工作经历;

具有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掌握财务信息化网络管理和电算化业务。                                      

四、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办法

(一)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应聘者请登录上述网站,下载并填写《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学校人事处电子信箱(rsc@tjrtvu.edu.cn(注:邮件主题为“姓名+招聘岗位名称”,如:“张三会计岗”;《报名表》文件名称请改写为“姓名+报名表”,如:“张三报名表”),并以附件形式(附件大小勿超过10M)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个人近期全身彩照、从业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应聘资格。

联系电话(人事处):022-23673984 022-23671190

联系人:孙老师、张老师

    报名时间:20176279:00  20177317:00

(二)资格初审

学校对报名者的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短信形式反馈报名者初审结果。所有个人信息均予以保密。审核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小于5:1时,相应减少岗位数或取消该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在学校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必需的财务基本知识和事业单位财务相关法律法规。笔试时间为201778日上午9:0011:00

笔试成绩在学校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对外发布,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四)资格证书原件审核

面试前,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见学校主页公开招聘专栏和人事处网站。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时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面试

应聘者可登录学校主页招聘专栏和人事处网站查询面试人员的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按照学校公布的具体要求参加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应聘者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在学校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2.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对于体检不合格者,不再考察录用。由此产生的空额,学校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3.学校组织考察人选参加岗位实践,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时间为7个工作日,实践期满由用人部门出具考察报告。

4.外调政审。主要了解应聘者在原工作单位的思想政治与学习(工作)等表现。

(八)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学校将拟聘用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后,学校与聘用人员办理调入手续。拟聘人员报道后须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书。拟聘人员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其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人事处):022-23673984 022-23671190

联系人:孙老师、张老师

举报、投诉电话(校纪委):022-23679991

联系人:滕老师

附件: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